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根据《(略)(财政部令第102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1〕15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略))等有关要求和规定,结合(略),市财政局起草了《**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略)。公众可以在2024年5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来信请寄至:**省**市自流井区五星街77号**市财政局综合科406室,信封上注(略)。
2.电子邮件请发至:
(略)附件:《**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征求意见稿)》
**(略)
(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