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食堂燃气探测器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食堂燃气探测器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 (略)
采购需求: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新型燃气报警器设备采购、安装以及接入政府监管平台。详细采购参数要求见附件(报价表),采购人保留对上述采购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近期(一年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我校采购项目中标资格的单位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范(略))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项目(略)或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略)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见(略)公告附件。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4年4月18日9点30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略)解放南路285号后勤服务中心三楼301后勤办公室
五、公开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2.中标后需缴纳合同总价5%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结束后无息退回。中标单位须出具与其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的正规发票。具体付款进度如下:报警器设备顺利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一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3、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考察,中标后不再增(略)。不进行现场察看的视为对现场情况已经准确了解,后果自行承担。
考察联系人:顾向军 联系电话:(略)。
4、经评委认定,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评委有权要求其作出合理解释,若理由不充分可作为无效标处理。
5、中标后,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弃标,一年内不接受其参与学校的任何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