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泰州段)泰州南站综合客运枢纽、泰州高铁南站农转用及征地报批等综合咨询服务项目 标段号:TZNZZHSN-ZX 、TZGTNZ-ZX 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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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泰州段)泰州南站综合客运枢纽、泰州高铁南站农转用及征地报批等综合咨询服务项目TZNZZHSN-ZX 、TZGTNZ-ZX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泰州段)泰州南站综合客运枢纽、泰州高铁南站农转用及征地报批等综合咨询服务项目已由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函〔2024〕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略),即TZNZZHSN-ZX 、TZGTNZ-ZX 标段,招标范围如下:节地评价报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及规划选址意见书办理、勘测定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林地手续办理、湿地占用及恢复保护方案、用地组卷报批、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管控距离调查等项目实施前期相关工作。

同时须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江(略)(苏自然资函 〔2020〕442 号)文件(略),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完成征地调查、人员安置等征地前期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逐级上报用地报批材料;

2)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征地的现场宣传调查、用地报批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

土地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资料或图件的准备、制作和组织等具体工作;

3)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完成用地范围内现状调查、权属确认、争议协调,协助签订各 项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安置(略),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并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建议;

4)了解掌握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情况,包括对被征地人员的生活安置、劳动力的生产安置(略)

5)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处理与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略)

6)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向用地单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宣传和提供与征地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7)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用地批复。

2.3 咨询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根据本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需要,满足各阶段进度要求;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做好整体咨询服务工作。该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及项目红线签章确定后,约6个月时间内获得项目征地报批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要求为:

(1) 企业资质

1) 投标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略));

2) 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独立选址用地报批项目的成功案例的项目不少于1个(须提供近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担任独立选址征地报批项目2个的成功案例的;

(4) 其他要求:

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禁止转包、违法分包。

2)与委托人存在利害关系(略)人,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标。

3.1.2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至少完成过不少于2个独立选址报批等综合咨询服务项目。

3.1.3 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以来,至少担任过(略)。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略)年3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须确定其牵头人,联合(略)(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略)时00分至(略)2时00分止。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在(略)效CA锁,招标文件在公告发布网页下方供各投标人自行下载。(请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文件之日起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略)。)

4.3投标确认时间: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略);逾期发送或未按要求发送以上资料至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4.4注册步骤如下:进入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略)com/fore/home/#/)→点击下方“立即注册”后→进行供应商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须提交5份纸质版密封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加盖投标人的有效印章,并于(略)4:3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州市青年路2号招标采购中心第1开标室(泰湖地产一楼)。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联 系 人: 姚先生 联系电话:(略)

7.其他

7.1投标人(含控股、管理(略))可以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泰州段)泰州南站综合客运枢纽、泰州高铁南站农转用及征地报批等综合咨询服务项目TZNZZHSN-ZX 、TZGTNZ-ZX 标段的投标,但最多(略)。本项目开、评标按照GTZNZZHSN-ZX 、TZGTNZ-ZX 标段依次进行。

7.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3招标人不统一(略),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