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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拟定于(略)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原定于本次会议审议的《吉林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议案内容还需进一步调整,本次会议暂不对该项议案进行审议。
除取消《吉林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外,本行于(略)4月10日在《吉林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吉林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吉林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中列明的会议时间、地点、会议议案等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附件:(略)
吉林银行董事会
(略)
附件:(略)
吉林银行(略)
本人(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吉林银行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略)开的吉林银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和选举事项,委托人应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略),则视为放弃投票,受托人不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另(略),受托人不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要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本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
法人股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或
自然人股东(签字):
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