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港路58号配电间年检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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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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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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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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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市崇川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城港路58号配电间年检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略)

二、项目预算:(略)

三、项目需求:(略)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响应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响应供应商必须有(略)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且提供响应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略)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格式参见第六章)

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询价。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略),开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人资格。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响应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响应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五、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5%。

(2)成交响应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响应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响应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响应(略),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响(略)。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

2.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4月28日每日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方式:将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含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后发送(略)并联系0513-68002662确认并缴纳工本费,工本费300元/套。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略));

1.提交地点:崇川区人民政府桃坞路44号西北楼207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4.开标地点:崇川区人民政府桃坞路44号西北楼207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开标时间:(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悦怡,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2024年4月24日

询价文件-**市崇川区机关事(略)docx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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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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