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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因工作需要,拟对2024年汾西县人民医院县乡信息一体化((略)县乡一体化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釆购。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文件,我单位于2024年4月2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釆购人:(略)
二、项目名称:2024年汾西县人民医院县乡信息一体化((略)县乡一体化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预算金额:(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略)
3、是否落实政府釆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釆购(略),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釆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釆购项目履约时间(略)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顶。
五、专家论证意见:(略)
六、公示期:(略)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釆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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