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审批前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长沙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引水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塔垸堤防达标工程审批前公示
日期:(略)

项目名称

长沙县水渡河库区增蓄(略)工程

建设地点

长沙县安沙镇境内

建设单位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皓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长沙县安沙镇境内,起点位于安沙镇落家洲院子BT0+000,终点位于谭坊村清塘湾文化广场附近BT0+903,全长0.903km。项目总投资3935.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预算399.5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白塔垸堤防达标整治工程0.903km;排涝工程:完成现状排涝(略),完善自排涵闸衔接设计;灌溉工程:抗旱机台改造1处,堤后灌溉渠道重建 675(略) 165m。白塔垸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治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h暴雨24h排至田间无积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堤防达标工程,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产生,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保护措施如下: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严格管理渣土运输,实行围挡作业,防止扬尘污染;加强施工管理,实行清洁文明施工,尽力降低生态破坏,防止施工开挖填埋和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全面落实“八个100%”扬尘措施,即:建筑施工工地100%围挡、路面100%硬化、100%洒水压尘、裸土100%覆盖、进出车辆100%冲洗、渣土实施100%密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沥青路面施工阶段,合理选择敏感点附近路段沥青摊铺的天气条件,尽量安排在有二级以上的风力条件下进行,同时应控制摊铺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护;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的产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禁止在星(略)放施工废弃物。本项目生(略),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基坑废水、机械设备清洗废水、高压旋喷灌浆水等施工废水,经收集后进入沉砂池处理,处理完成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避开雨期施工、堆土区采用编织袋围挡、修筑排水沟等,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声(略)

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进行隔声降噪;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略)。可利用的开挖料及表土暂时堆放至临时堆场内,弃渣及清障废物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可回收的废建(略)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沉砂池沉渣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当(略)。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略)。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时间:(略)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