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社渚镇社渚河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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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社渚河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
发布日期:(略)
项目编号: (略)
项目名称: (略)社渚河水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略)人民政府
招标条件
(略)社渚河水生态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715万元,招标人为;(略)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社渚河(略)14847 平方米,生态缓冲带(略)17316 平方米,生物滞留塘治理面积约1425 平方米;社渚河改线段河生态缓冲带治理面积约 77367 平方米,生物滞留塘治理面积约 1955 平方米。新建(略) 1处,湿地面积约 60000 平方米。
范围 (略)社渚河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3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4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至投标文件内;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方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提供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至投标文件内;④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⑤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事务;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⑦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略)含)以来,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略)含)以来,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类项目的设计业绩。 注: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类似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5-07 00:00 至 2024-06-05 23:59
获取方式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 获取本项目招(略)。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略) 2024-06-06 09:(略)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6-06 09:(略)
开标地点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开标室(溧阳市琴园路8号,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社渚河水生态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核、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略)社渚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为:溧发改[2023]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略)人民政府决定对该(略)社渚河水生态修复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略)(招标代理)现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区域范围内 2.1.2建设规模:社渚河水下森林治理面积约 14847 平方米,生态缓冲带治理面积约 17316 平方米,生物滞留塘治理面积约1425 平方米;社渚河改线段河生态缓冲带治理面积约 77367 平方米,生物滞留塘治理面积约 1955 平方米。新建生态湿地 1处,湿地面积约 60000 平方米。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8715万元。 2.1.4建设期要求:工程总承包总工期要求: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认可)。施工工期:48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2.1.5项目运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项目运营期,运营管理期限2年。 2.1.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采购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总承包范围:本标段为(略)社渚河水生态修复项目。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规划条件、设计任务书、使用需求、工艺参数、工艺平面布置图等文件的基础上,完成红线范围内招标范围内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验、工程施工、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以及维护保养、水质日常监测、所有设备的巡查,并承担全部保修责任及后续运营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运营等全面负责。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施工图报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评审费及会务费等); ②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社渚河水生态修复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③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及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④运营内容:实现对污染物的削减;恢复河道生态系统,提高自净能力;提高自净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人员。 3.2.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3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4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至投标文件内;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方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提供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至投标文件内;④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⑤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事务;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⑦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4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类项目的设计业绩。 注: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类似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4、招标公告的发布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 (2)公告发布媒介: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7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本招标公告下方点击“附件” 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书面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10天,提交的书面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包括资格后审)时间为: 2024年6月6日上午9:(略)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阳分中心开标室(溧阳市琴园路8号,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 (3)投标人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本单位有效证明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招标人根据招标投标情况保留对投标人代表或项目主要人员约谈的权利。 7、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7.1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2);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3)被委托人身份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7.2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施工方及设计方);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施工方);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 (5)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施工方); (6)施工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施工方); (7)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当投标报名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本条取消。)(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设计方);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提供2024年1月至资审时间内任一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9)若保证金为现金缴纳则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回单:若保证金为保函则提供汇款行出具的担保费汇款回单和银行保函; (10)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如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1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水生态修复类项目的设计业绩。 注:如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类似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上述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如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②工程总承包合同; 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 ④时间以竣(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所载的造价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未载明造价,则以合同所载的造价为准;若都未载明,则以业绩工程的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为准。 2)、如提供设计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②设计合同; ③设计业绩的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合同为准。若设计合同未载明造价,则以业绩工程的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签发单位公章)为准。 7.3资审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见附件4)。 (2)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格式自拟)。 (3)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目录(见附件5)。 (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见附件6) 注:1、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等一切由投标单位负责。评委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该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3、所有参加资审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前签到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以外的其他所有资审资料(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必须一起装袋、单独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 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或资料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密封者按资审不合格处理。 8、代理机构:本工程由(略)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 代理机构:(略) 地址:溧阳市游子吟大道263号汉宇大厦406室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略)
地址:溧阳市游子吟大(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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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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