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阿特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使用3类射线装置和5类放射源

审批
江苏-盐城-大丰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阿(略)和5类放射源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沪丰大道北侧,汇坚商贸城西侧 占地面积
(平方米)
(略)
建设单位 盐城市大丰阿特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浦云龙
联系人 张贤德 联系电话 136****5703
项目投资(万元) (略) 环保投资(万元) 10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略)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盐城市大丰阿特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应用7台射线装置。 建设规模:本次项目新增X-Ray检测设备1台,型号XG5200A,最大管电压13(略),最大管电流300μA,功率39W,使用位置:装配1#;X射线面密度仪2台,型号RXG1400L,最大(略),最大管电流1mA,功率15W,使用位置:电极1#-正极放卷和电极1#-正极单面检测;X射线面密度激光一体机2台,型号RXLG1400L,最大管电压20kv,最大管电流1mA,功率15W,使用位置:电极1#-正极双面测厚和电极1#-负极放卷;β射线面密度仪2台:型号RBLG1400L,放射源:Kr-85,活度300mci*2枚,使用位置:电极1#-负极单面检测和电极1#-负极双面测厚。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1.建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辐射管理工作;2.按照相(略),指定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设备检修维护、人员培训、监测方案、辐射应急等规章制度;3.机房防护:射线装置设有单独的机房,机房满足使用设备的空间要求和辐射防护要求。机房内布局合理,避免有用射线直接照射门、窗和管线口位置。不得堆(略)。4.警示标识:机房出入门外1m处设置黄色警戒线,告诫无关人员请勿靠近;辐射工作场所设置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标志并有中文说明,注明工作时严禁人员入内;5.照射剂量控制:根据各射线装置的实际工作情况配备可调节的含铅挡板,尽量减少受照剂量;6.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辐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承诺:盐城市大丰阿特斯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浦云龙承诺所填(略),建设项目符(略)。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盐城市(略), 浦云龙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