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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其中未成年残疾人不参与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或评定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向县(市)残联反映、举报。联系电话:(略)(涟水县残联)联系地址:淮安市涟水县泰山路1号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邮编(略));举报邮箱:(略)(涟水县残联) (略)(淮安市残联)。
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略),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略)。
涟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