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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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竣(交)工验收(略)

容城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略)

1.1 采购项目名称:容城县(略)(交)工验收试验检测项目

1.2 采购人:(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略)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略)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容城县农村公路进行改建,共涉及7个乡镇,31条道路,总里程约31.595公里,其中沥青路面26.827公里,水泥路面4.76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叉工程、交安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略).30万元,其中(略).86万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略)

2. 采购(略)

2.1 采购范围:容城县2024年“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及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项目须按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略):(1)第三方检测: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规定,进行所有涉及(略)工作,实现对工程建(略)。(2)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抽(略)(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以及工程质量缺陷整改结果复查等,并提供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3 服务地点:(略)

2.4 质量标准:(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略):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略)

(12)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9)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开展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专项资格、信誉和其他要求:

(1)专项资格要求:(略)

①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省级(略)(CMA证书);

(2)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公路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略)(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①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范围内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资质认定或母公司资质认定涵盖该场所,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

②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新区内设(略),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略)按照(略)备案

3.3本次比选(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期限:(略):00至(略)7:00(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方式:凡有意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在(略)雄安办事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东安置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402),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5.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1正2副,电子版U盘1份。

5.2递交地点:(略)雄安办事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东安置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C1座402)。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s://(略)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11号楼2层201室

联 系 人:(略)

邮 箱:(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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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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